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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印发规划:未来露天烧烤摊须进店进院经营

发布时间: 2018-08-24 |来源: 南国早报 |作者: 郭燕群 |责任编辑: 刘静

 8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印发,南宁将分三阶段,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改善空气质量分三阶段走

  近年来,南宁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至2017年,南宁市首次实现了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全面达标。其中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正好达到二级标准的要求。目前,南宁市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最重要控制的污染物仍然是PM2.5。

  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空气质量改善要求,《规划》将分阶段目标年定为2019年、2020年和2025年。其中2019年为阶段考核年,自治区要求实现PM2.5达标;2020年为近期规划年,要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25年为中远期规划年,要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规划》还明确了南宁市近期的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提出近期大气污染的治理措施。

  实施机动车出行量调控政策

  汽车尾气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规划》提出研究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和总量调控政策,实现机动车数量有序增长。实施机动车出行量调控政策,结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体系,有效控制机动车使用量。

  其中,2018年底前完成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和总量调控政策研究。2020年底前确立机动车保有量调控政策,并定期开展机动车保有量分析评估。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机动车拥有、使用和城市交通、大气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实施更严格排放标准

  《规划》提出,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第六阶段新车排放标准、非道路机械实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在五县七城区划定高污染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范围。

  在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尾气超标车上路行驶的执法行动,杜绝尾气超标车上路行驶。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开展对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进行违法记录监督抽查。

  2018年底前,试点建设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在交通禁行区域内通行或停泊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系统。2020年底前,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安装该技术监控设备系统,2025年底前,全市主要路口安装该技术监控系统。

  烧烤一律进店进院经营

  《规划》还提出推进餐饮污染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和未更换无烟设备的烧烤点,露天烧烤摊一律进店进院经营。中心城区、环境敏感区域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试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并逐步推广。2020年底,完成大型餐饮服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建立季节性污染响应机制

  针对南宁市秋冬季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的情况,《规划》提出建立季节性污染响应机制,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加强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提醒市民特别是敏感人群做好防护,减少户外活动等等。

  每年夏秋季,重点加强对喷漆、印刷、电子、服装干洗、农副食品加工业、造纸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和减排力度,减少臭氧污染。

  此外,预计投入资金181亿元,在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改造、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控制等方面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记者 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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