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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 2018-09-18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尹海明 唐文君 |责任编辑: 刘静

日前,南宁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两个维护”贯穿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始终,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厘清公私界限,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市发改委(公车办)、财政局、审计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开展专项督查,并移交问题清单至市纪委。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以及可变现的电子月饼券、可网购的“月饼”提取码、可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算的“月饼红包”;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白酒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公油私用以及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以及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决落实“暗访、查处、追责、通报”四管齐下有效机制,一体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盯住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决刹住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信息化甄别等科技手段,深挖问题线索,依托基层廉洁工作站,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的监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严查快处,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四风”典型问题,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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