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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景区免费开放

发布时间: 2018-09-30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庞丽娜 |责任编辑: 沈晔

9月29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各界通报。

据悉,《条例》2018年3月28日经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7月2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昆仑关更好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发布会现场。

昆仑关旅游风景区南山门牌坊。(资料图)

市民参观昆仑关战役纪念馆。(资料图)

《条例》共三十三条,坚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划定了保护范围,明晰了管理主体,对昆仑关战役旧址及其周边历史遗存的保护和利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负责昆仑关保护管理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规定昆仑关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昆仑关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具体工作,可以对昆仑关内破坏生态环境、旅游秩序和环境卫生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委托昆仑关管理机构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条例》明确指出了昆仑关一般保护区的禁止行为。其第二十二条规定,昆仑关一般保护区内禁止储存爆炸、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或者其他危险物品;禁止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刻画、涂污或者破坏文物以及文物保护标识、设施;禁止在建(构)筑物、公用设施、树木等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烧烤、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和废弃物。

《条例》第四条规定,昆仑关的保护和管理应当突出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的主题,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昆仑关战役旧址和昆仑关战役博物馆应当对社会免费开放。《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昆仑关战役旧址、昆仑关旅游风景区、昆仑关战役博物馆也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施行免费开放。实行免费开放后,游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票入园,景区将在南北两个入口设有取票点,请游客朋友务必随身携带好个人证件,团队参观实行预约制度,可提前拨打景区服务电话6725346或以来函的方式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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