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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针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立案40件

发布时间: 2018-11-06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梁侦 陈晨 张建伟 |责任编辑: 刘静

记者昨日了解到,兴宁区紧密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加强责任落实、督导检查、执纪审查、警示教育等四个维度共同发力,深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1—10月,城区针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立案40件,占查处扶贫领域案件数的78.4%,占案件总数的35.4%。

首先,兴宁区在责任落实上发力。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城区各级党委(党组)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范围。通过谈话提醒、自查自纠、责任倒查等方式,不断夯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兴宁区纪委组织各单位围绕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查摆整改问题242个。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及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一对一谈话提醒34人次;针对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立案审查2人,问责3个党组织、问责3人;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责1人。

其次,在督导检查上发力。靠前监督,推动扶贫领域作风督导检查常态化,深入相关单位、村组检查,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扶贫领域明察暗访9次,发现问题114个,下发督办函5份,发布工作简报“黑榜”2期,处置27人。兴宁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包片贫困村(面上村)蹲点督导,累计走访农户92户,收集问题线索12条,转立案2件。

再次,在执纪审查上发力。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查处驻村工作队员作风漂浮,不按要求履职;农林水利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高龄补助错发多发等一系列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查处一批,通报一批,累计通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批次11起,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兴宁区利用城区扶贫领域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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