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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精准施策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发布时间: 2018-11-1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张建伟 蒋耀辉 |责任编辑: 刘静

  今年以来,为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家庭和深度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兴宁区精准施策,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罹患严重精神障碍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管理工作,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合理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农村患病人口看得起病的问题。

  患大病贫困人口救治率100%

  兴宁区持续开展大病救治工作。2018年筛选出疾病负担较重、疗效确切的大病和慢性病开展分类救治、实施靶向治疗。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新发早、中期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先天性白血病及白内障开展集中救治,截至2018年9月20日,辖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64人,已救治64人,救治率100%。

  此外,对需要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性精神病等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及结核病患者,结合上级医疗机构的长期治疗方案定期予以用药和康复指导,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门诊慢性病患者纳入签约服务随访管理。结合兴宁区贫困人口多罹患重性精神病的实际情况,为193名建档立卡贫困、低保特困和孤儿等生活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门诊免费药物治疗救助,经费共计投入482500元。

  兴宁区还因地制宜提供保障性服务。例如,辖区乡镇卫生院对活动不方便的病人提供救护车免费接送出入院27人次;减免部分极度贫困患者的住院自付部分的费用,并给予200元/人的伙食补助政策。

  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兴宁区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合理减轻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2018年各基层卫生院组建家庭医生团队32个,实现每个贫困家庭均有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贫困人口和脱贫不脱策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1次,为农村常住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截至2018年9月,已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39人,签约率100%,供免费体检850人。

  落实住院兜底保障政策。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符合政策报销后住院费用超过10%的部分政府给予兜底。2018年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住院患者在定点医院产生的住院费,由定点医院按自付10%与患者进行结算,余下费用由政府和定点医院结算。

  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工作。2018年1月城区政府与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七人民及所辖乡镇卫生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推动“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工作全面覆盖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改善乡村医疗软件和硬件

  为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兴宁区加大村卫生室的覆盖面。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共37个行政村,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外,其余行政村均建有标准化村卫生室。2018年将三塘镇那况村卫生室、同仁村卫生室、昆仑镇复兴村卫生室重建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三塘镇那陀村卫生室、围村卫生室、创新村卫生室,五塘镇民政村卫生室、友爱村卫生室、沙坪村卫生室等村卫生室进行修缮。每个行政村卫生室按要求配备了1名以上乡村医生,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卫生院派驻医生,为辖区贫困人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此外,为有效解决贫困户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80%的问题,兴宁区探索购买商业保险,完善兜底保障机制。今年9月,由兴宁区卫计局按160元/人的保费标准为城区274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商业保险,年度保费总和439200元。

  (张建伟 蒋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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