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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至12月21日南宁市将暂停审批占用挖掘道路

发布时间: 2018-11-23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黎兆齐 吴希玉 |责任编辑: 刘静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获悉,11月26日至12月21日期间,南宁暂停审批非经营性临时占用、挖掘市管道路。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保证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市容环境整洁、畅通、有序,根据规定,南宁市将暂停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11月26日至12月21日期间,南宁暂停审批非经营性临时占用、挖掘市管道路(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应急抢险维修等特殊情况除外)。11月22日前已获批准的非经营性临时占用、挖掘市管道路的工程须在12月1日前按市政工程相关规范恢复路面,拆除施工围挡等设施;在12月1日前不能完工的,12月1日至21日期间须暂停施工作业,并按要求恢复路面,拆除施工围挡等设施,从12月22日起恢复施工。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暂停审批12月8日—11日期间经营性临时占用市管道路(依法含道路红线以外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或设置条(横)幅、气球、充气拱门开展商业活动。

城管部门表示,对不落实相关要求的行政相对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将视其为不诚信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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