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旁听庭审 让国家宪法日深入人心
旁听庭审
正值2018年“12.4”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12月4日,邕宁区依法治区办组织邕宁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30名科级干部到邕宁区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当天上午,参加活动人员到邕宁区人民法院4号法庭进行旁听庭审,此次庭审的是一件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案件。据了解,被告人黄某帮原是邕宁区蒲庙镇新生村六晚感怀坡人,黄某帮本身也是吸食毒品者,通过贩卖毒品获得的毒资再去吸毒。2018年7月21日晚,黄某帮在蒲庙镇新生村六晚感怀坡附近的田地进行毒品交易,就在交易的时候被民警当场抓获。当场缴得一小包海洛因0.74克,毒资400元。在庭审现场,邕宁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被告人黄某帮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黄某帮对贩卖毒品供认不讳,邕宁区人民法院也对被告人进行了相关判决。
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规范、严谨,在场的干部都能认真旁听,面对面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要求和证据规则。通过组织“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用“以案释法”“以庭代训”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黎萍萍 罗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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