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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打造1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150个住宅小区已开展

发布时间: 2018-12-28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黎兆齐 殷格格 |责任编辑: 刘静

  

    新竹小区的垃圾分类一目了然(资料图) 。记者 程勇可 摄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扩大至150个住宅小区,启动1583个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打造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各城区、开发区规划建立一个易腐垃圾处理厂,重点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的果蔬垃圾就地处理工程……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8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上了解到的。 

  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约20% 

  昨日上午,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举办的2018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在南宁举行。培训会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开展。 

  2014年6月底,南宁市选定10个居民小区作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南宁市已初步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市有150个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落实达标居民户数达约15.85万户,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南宁市平均产生生活垃圾12.37万吨/月,其中有害垃圾约204吨/月,其他垃圾焚烧和填埋量共约9.82万吨/月,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约0.47万吨/月,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约2.08万吨/月,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约20%。 

  启动1583个机关单位强制分类 

  11月8日,南宁市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月16日,市城管局和市质监局共同起草并提出的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通过专家审定会,将于12月31日正式出台实施。12月4日,市城管局起草的《易腐垃圾收运和处置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方案鼓励居民社区、农贸市场、公园等设置专门设施对易腐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各城区、开发区规划建立一个易腐垃圾处理厂,重点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的果蔬垃圾就地处理工程。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今年内启动1583个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同时,要求各城区、开发区至少开展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共打造10个示范片区。目前各城区已经开展示范片区摸底和选取工作,其中西乡塘区选取了安吉街道办作为示范片区,该示范片区包含有57个住宅小区、6个公共机构、10个企业等;兴宁区选取了那考河片区(兴东街道和三塘镇交界处)作为示范片区,该示范片区包含有16个住宅小区、5个公共机构、3个企业等。 

  “互联网+”促进线上线下结合 

  培训会上指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政府主导、市场运行、公益宣传和居民参与结合在一起。 

  在分类运输系统方面,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提高有害垃圾运输能力,推广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明确专车专用,统一车辆标识,便于社会监督。同时,加快完善分类终端设施,依托平里静脉产业园、江南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平台,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筹备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废玻璃、废弃油脂等分类处理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餐厨厂扩建工程、江南循环产业园建设工作。引入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有害垃圾处理企业,逐步提升市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 

  下一步,南宁市将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智慧化。 

  市民投放垃圾温馨提示 

  1.可回收物,应当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 

  2.易腐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至有易腐垃圾标识的收集容器,在易腐垃圾中不得混入木竹、塑料等不宜于腐烂的物品,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投放。 

  3.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标识的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4.其他垃圾,投放至有其他垃圾标识的收集容器。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处理的大件废弃物,应当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不得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记者 黎兆齐 实习生 殷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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