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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挂牌成立 生态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 2019-02-28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李慧婷 |责任编辑: 沈晔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成立

2月28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市委常委、副市长何颖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市政府副秘书长熊剑主持揭牌仪式。

何颖为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揭牌,对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揭牌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表示,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对构建新时代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快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生态环境局的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开启了新征程、迈出了新步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好鹏代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做表态发言,“南宁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及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要题词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凝神聚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首府生态环境质量,以强生态助力强首府战略实施,以生态环境“美”起来助力首府经济发展“壮”起来,努力提高首府市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安全感。”

南宁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各城区、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班子成员,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挂牌仪式。

回顾过往,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首府生态环保事业蒸蒸日上、硕果累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3—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实现从75%到93.4%的“大跨越”,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36.7%、40.4%,“南宁蓝”常驻;境内流域水质连续多年保持优良,市区邕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连续多年保持100%。近年来,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先后荣获全区环境保护系统集体二等功、广西“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集体、全区2016年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先进单位、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与此同时,首府生态宜居水平进一步提高,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中华宝钢环境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7美丽山水城市”“2018美丽山水城市”等多项荣誉。

按照《南宁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延伸阅读——

南宁市环保机构历史沿革

1973年,南宁市成立临时的“三废”综合利用小组,开始对邕江河段水质采样分析,同时对临江污染源进行调查。

1974年1月,成立南宁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1979年11月,南宁环境保护办公室升格为南宁环境保护局。

1984年9月,由于机构调整,并入南宁市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1986年9月,复设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组建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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