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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飓风行动” 严查摩托车电单车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19-05-1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周志英 唐志平 |责任编辑: 刘静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今日至6月30日,全区开展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飓风行动”。行动中,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从源头、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迅速扭转当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会议通报,近年来虽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所涉及的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屡见不鲜。去年以来,全区公路上(不含城市道路)发生涉及摩托车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为1844起,造成1932人死亡,占公路死亡事故总数的45%,占死亡人数的44%;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595起,造成621人死亡,占公路死亡事故总数的13.4%,占死亡人数的13.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厉整治势在必行。

在此次为期一个半月的“飓风行动”中,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围绕城市、农村“双线并行”源头排查为先的原则,组织警力对辖区内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涉摩涉电交通违法、事故情况等进行细致摸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充分整合部门、行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统筹交警、治安、派出所、巡特警、刑侦等力量,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组建执法小分队在城郊接合部及农村地区重点道路开展专项查处;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将在广西部分城市,以违法模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增强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

行动期间,全区各地将实行“六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一是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三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四是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五是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六是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

查处过程中,对各类公然阻碍民警辅警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结合实际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肃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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