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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猛出击!南宁警方通报2起横县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05-15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游智超 宋汝龙 苏伊玲 |责任编辑: 刘静

5月14日,南宁警方在横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打掉横县镇龙乡上白面村宗族恶势力团伙以及破获横州镇东郭村委洲村路口聚众斗殴案等2起典型案例情况。

通报会现场。记者 游智超 摄

  打掉以黄某华等为首的横县镇龙乡上白面村宗族恶势力团伙

  2018年4月6日,横县镇龙乡马兰村委上白面村的100多名村民上山将“下峒山”黄某田、李某报承包种植的245亩山林的2.5万多株桉树全部拔出,并把搭建在山岭工地的6间工棚全部纵火烧毁,造成约20万元的经济损失,其中,被毁坏的巨尾桉幼林损失为10万余元。

南宁警方研究部署抓捕上白面村宗族恶势力团伙成员。市公安局供图

  案发后横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警方得知,2017年6月,黄某田和李某报与镇龙乡供销社签订了一份“林地租赁合同”,承包了属供销社所有的位于马兰村委“下垌山”山岭上的245亩林地,用于种植速丰按。然而,上白面村村民黄某进、黄某贤等人认为山林的所有权应为村民共同享有,承包给他人是不合法的,遂于2018年4月5日,也就是案发的前一天,黄某进、黄某贤等人在宗族清明祭祖聚餐时,以“不参与破坏者不得参加宗族祭祖、不得参加村中红白喜事”等相威胁,煽动、裹挟上白面村村民对“下峒山”被承包山林进行破坏。

  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分析研判后发现,除了2018年4月5日这起破坏生产经营案件外,涉案的部分村民已非“初犯”,从2013年以来已涉及多起案件:“2013.4.6黄某巨被盗伐林木案”、“2014.9. 25韦某略被破坏生产经营案”和“2014.2. 28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等均是上白面村部分村民所为。

  由于该系列案涉及案件、罪名、人员多,时间跨度长,且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宗族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极力干扰、对抗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的侦办难度非常大,对此,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20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专案侦查。

  以黄某华、黄某世、黄某月为首的宗族势力,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对邻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涉及多项罪名及多起案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给当地的社会治安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是典型的农村宗族恶势力犯罪。

  2018年4月10日下午,由横县公安局多警种组成的抓捕组,对前期排查出来可能畏罪潜逃的涉案嫌疑人,采取多种策略在校椅镇、云表镇等与上白面村交界的村屯进行围捕。当天,抓捕行动共抓获涉案嫌疑人13人,对上白面村宗族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力。随后,组织警力先后在广东中山市、横县校椅镇等地对案件的相关嫌疑人进行收网抓捕,相继抓获黄某贤等团伙骨干成员13人。2018年5月3日,专案组循线造击,最终在宾阳县古辣镇,将该宗族恶势力团伙的骨干成员黄某华抓获归案。至此,上白面村恶势力团伙主要骨于成员基本落网。

  2018年12月,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恶势力犯罪团伙44人,其中黄某世、黄某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他4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4年零6个月不等。该案二审已于2019年4月22日至24日在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横县公安局在办理该系列案过程中,发现中共党员黄某华、黄某比涉嫌违纪行为,2018年5月15日横县公安局主动将该线索移送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横县公安局将黄某华等人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团伙案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至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案是否涉及保护伞,由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核查处理。

  马兰村委2名干部因履职不力对村中涉恶案件未能及时掌控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被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破获横州镇东郭村委洲村路口聚众斗殴案

  2018年2月20日凌晨,李某一搭朋友吴某经过横州镇海南羊庄门前路段时,险些与横州镇东郭村委洲村的陈某鉴、陈某铨及陈某贤等人驾驶的电动车发生刮碰。李某一遂下车指责陈某鉴等人,双方互不相让,随后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当街互殴。洲村村民陈某合、陈某强、陈某辉等人得知此事之后,纷纷赶来支援陈某鉴等人,李某一等人寡不敌众,跑到距离现场三十米外一间店里躲了起来,陈某辉还将李某一遗留在现场的电动车砸烂泄愤。

聚众斗殴场景。市公安局供图

  同日早上,李某一的哥哥李某二在获知此事后,欲帮兄弟“出头”处理此事。由于李某二认识当晚参与斗殴的陈某合等人,且互相加有对方微信,李某二遂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发了张其本人手拿砍刀戴护具的照片, 配上文字扬言要“铲平”洲村。

  陈某合发现李某二朋友圈“宣战”消息后,将朋友圈截图发在了横州镇东郭村委洲村的“洲村后生群”微信群内,截图发出后,微信群内的洲村年轻人纷纷响应要“教训”李某二。当天中午时分,陈某合等人纠集洲村部分年轻人到洲村村口茉莉花地集中,商量应对李某二“铲村”的事情,并事先准备了刀具、白手套。

  随后,李某二独自一人带着护具及砍刀到洲村村委门口处,打电话给陈某合约架挑衅,称已经抵达东郭村委门前等候。双方见面后不久便再次引发冲突,李某二被陈某合等20多人追砍,在被追赶过程中,李某二先是手中的砍刀被砍落在地,逃跑几十米后又摔倒在路边的一块田地内,被多名洲村村民砍伤。

  看到李某二身上多处受伤,为了避免引发更严重的后果,陈某合用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后与同伙逃离现场,随后李某二被送至横县人民医院治疗,经横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伤情鉴定:李某二全身多处刀伤,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由县局扫黑办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迅速掌握了28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名单。因该案件涉案人数多,专案组决定采取威慑与规劝相结合的方式,动员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经专案组民警对嫌疑人家属、村干部耐心的说服教育及强大的政策攻心,2018年3月12日,涉案的陈某强、陈某鉴、陈某贵、陈某任等28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依法讯问,涉案人员均对其持刀砍伤被害人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5月5日至9日,经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横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强、陈某鉴、陈菜贵、 陈某任等22人执行速捕,另6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横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向横县法院提起公诉,追究陈某合、陈某鉴、陈某任等24人的刑事责任。该察已于2019年3月19日在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横县公安局迅猛出击,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刑拘涉恶人员50人,逮捕涉恶人员54人,破获涉恶案件8起。横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涉嫌黑恶犯罪的案件59件180人,批捕14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嫌黑恶犯罪的案件24件152人,取得了不错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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