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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19-05-16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朱新韬 |责任编辑: 刘静


珍惜血汗钱 远离非法集资 

我市举行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群众向公安经侦民警咨询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本报记者朱新韬摄

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南宁市公安局,在江南万达广场共同举办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南宁市公安局组织经侦支队和江南公安分局民警会同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等,以防范传销、非法集资等常见多发经济犯罪为重点,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防范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剖析典型案例、讲解经济犯罪手法,帮助广大群众直观地识别犯罪手法,揭露经济犯罪本质,防范不法侵害。当天,市公安局还组织各县分局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街道,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在全市掀起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的热潮。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以打击整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不断建立完善立体防控机制,全面提升了各类经济犯罪“打、防、管、控”的能力和水平。去年以来,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000起,刑事拘留2776人,逮捕994人,移送起诉1301人,涉案金额18.75亿元,一批在全国、全区有影响的大、要案件被破获,严惩了一批经济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

警方提醒,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犯罪分子常常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为名,或以投资养老产业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免费”养老为诱饵,以及打着“扶贫”“互助”“慈善”的幌子,要求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

判断是否非法集资最简单的办法,是以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为参考,凡是收益率超过6%的“理财”“保险”产品就要打问号了,超过8%的产品就很危险,超过10%,就可能损失全部本金。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神话,珍惜自己的血汗钱,时刻保持清醒,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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