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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修订测绘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19-08-05 |来源: 南宁云—南宁晚报 |作者: 彭媛媛 |责任编辑: 刘静

广西新修订测绘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建成区基础测绘成果每年都要更新 

打开手机地图,不仅能导航,还可搜寻附近的吃喝玩乐地。地图的精准定位离不开测绘,测绘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日前,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基础测绘成果将定期更新,地理信息实现共建共享。

市民经常会发现,一些身穿黄色马甲工作服的人,在马路上支起架子放上仪器就四处张望。其实,这是测绘员在工作。城市各种建筑、道路的修建都需要测量,对测绘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利用测绘数据为城市经济、建设、环境生态等方面做出指导性作用,《条例》规定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自治区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过5年。其中,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图更新周期,城市建成区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周边区域,铁路、省道以上等级道路沿线等区域不超过1年,乡(镇)、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厂矿区及周边区域不超过3年,其他区域不超过5年;设区的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过2年,其中城市建成区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1年,行政区划、道路等核心要素应当及时更新。

那么,测绘成果如何转化为实际运用?《条例》明确强化测绘成果服务应用,并对测绘城规汇教制度进行了细化。如,增加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提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军地测绘地理信息融合发展等有关规定;明确不同类型测绘项目成果汇交的主体、接收单位、汇交的资料等,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明确基础测绘成果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分级管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管理工作。

《条例》还加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管,增加自治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的有关规定,完善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对测绘成果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依法设立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此外,《条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加强测绘项目招投标管理,细化测绘项目招投标监管内容和措施。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管理,加强对投标单位测绘资质、市场信用和测绘评标专家资格的监督检查,及时为投标单位出具信用报告。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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