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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推动落实医疗兜底保障政策

发布时间: 2019-09-05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周星 |责任编辑: 刘静

为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兴宁区集中力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医疗保障突出问题,坚持应保尽保,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全覆盖,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改造有序运行,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保障”。

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全覆盖

兴宁区根据《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宁市兴宁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兴宁区打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四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全面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政策全覆盖,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截至7月15日,城区扶贫办提供贫困人口名单4645人,目前已为4640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到账手续,余下5人目前为职工险的正常参保状态,实现了贫困户基本医疗参保率100%,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不漏一人。

推动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实施

配合兴宁区卫健局开展医疗兜底保障工作。截至7月5日,已将本年度1至6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数据进行梳理汇总,报城区卫健局进行兜底,确保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城区对国家确定的21种大病及29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开展分类救治。经统计,兴宁区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29种门诊慢性病实施救治984人次,大病救治72人次,大病救治率100%。

改造“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

依托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督促本城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一站式”直接结算系统改造。经过系统改造测试,目前城区4个乡镇卫生院及有条件的13个村卫生室已完成内部系统改造。据悉,兜底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已于7月与全区同步上线运行。

狠抓医保政策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兴宁区以自治区打击欺诈骗保交叉检查为契机,坚持医疗保障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拓展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内部控制、医保政策宣传和规范化管理,共同配合监督管理使用医保基金,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有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让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红利,为城区群众的身心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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