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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 2019-10-10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朱新韬 张海志 |责任编辑: 刘静


触犯11项罪名 26名涉黑人员受审

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

26名涉黑人员出庭受审。  (梁柯摄)

昨日,江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由江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某添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触犯11项罪名一案。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情错综复杂,江南区法院首次采用7人合议庭模式,由3名资深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庭审预计将持续数日。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沈某添先后纠集、笼络沈某永、沈某艺、唐某川、唐某奇等人,通过开设赌场的方式攫取非法利益,并通过对横县一带非法赌场的控制,逐步建立起以被告人沈某添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常年在横县六景镇、峦城镇、横州镇一带活动,有组织地实施绑架、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随意恐吓殴打群众、打砸财物、非法限制群众人身自由、强占农用地,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严重干扰和破坏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影响恶劣。

为阻止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殴打、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阻挠竞争企业参加竞标。该组织并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以租赁或买断等名义非法占用横县六景镇佛渡村委那宽村村民大步坪的农用地223.25亩,用于违法修建山庄、房屋、道路等。

该组织还通过贿赂方式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保护伞”帮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逃避处罚,寻求非法保护,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被告人沈某添还利用组织影响,通过贿选的方式当选横县六景镇佛渡村委那宽经联社主任,并分别提名选举组织成员唐某川、唐某奇担任经联社副主任、会计和出纳。据悉,被该组织拉拢的国家工作人员、“保护伞”均已被查处,并受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沈某添等2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绑架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分别追究2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当天,江南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南宁市检察院、公安系统部分干警,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南区司法局部分干部,媒体记者、被告人近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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