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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园建设不到位 建设方将被“拉黑”

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 南宁晚报 |作者: 韩沛 |责任编辑: 刘静

广西住建系统从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幼儿园建设不到位 建设方将被“拉黑”

小区配建幼儿园未与小区首期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房产项目,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记者从10月28日召开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广西住建系统将从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据悉,此次治理活动中,全区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对每一个需要整治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补建、改建、扩建、新建配套幼儿园涉及的项目报建、施工许可等有关审批手续将开通绿色通道,并通过简化材料、延时补交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承诺限时补交等方式加快项目办理。

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且不按期整改,并拒不履行责任的建设方,将可能被列入黑名单,暂停所有相关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批和房地产项目的销售许可,直至幼儿园建成。

同时,住建部门还将把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日常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监督巡查和抽查力度,强化对幼儿园建筑材料的检测和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确保幼儿园项目建筑质量、建材安全和消防安全。

据了解,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解决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的重大举措。治理工作涉及教育、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住建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

按照国家治理工作有关目标要求,目前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较为滞后,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数据,治理完成率仅为20.2%,低于全国35%的平均水平。全区需要整治的幼儿园共570所,有183所属于建设不到位,需要住建部门牵头开展治理。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建立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半月报制度,督促各地加快治理进度。同时,将联合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开展督查调研,督促各地切实履行职责,逐项销号,及时清账。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进度的地区、部门,将予以通报、问责等处罚,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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