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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依法治市力度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 2019-11-13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朱新韬 |责任编辑: 刘静

加大依法治市力度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市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我市召开2019年第二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议,为推动首府南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王瑜摄)

西乡塘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警对辖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潘丽丽摄)

横县司法局百合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扫黑除恶集中教育。 (韦晗宇摄)

企业职工在“送法进企业”活动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廖凤君摄)

履职尽责,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今年年初以来,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带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作用,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石,多措并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认真履职尽责 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今年4月,我市组建了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4个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5月13日,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中共南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也于6月12日在南宁市司法局挂牌。市依法治市办成立后,先后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2019年南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为法治南宁向纵深推进指明方向。 



同时,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督促指导下,我市除3个开发区外,在12个县(区)已全部组建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并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个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均挂牌成立了办公室,充实了工作人员,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市的“统筹力”和“战斗力”,有力地推进法治南宁建设,为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强首府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法治的基石,立法是法治的起点,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今年年初以来,我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使立法工作步伐持续加快,立法质量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已构建起与国家、自治区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了3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了“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出台了公众参与立法激励制度,多措并举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立法渠道,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百姓生活幸福搭建起日益完善的“制度大厦”。 



在立良法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还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下发《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调研活动的通知》(南法办通〔2019〕24号),对各县(区)、开发区、部分市级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履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进行调研,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处罚执法活动网上办案和实时监督。对34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受理到结案进行全过程网上监督,对执法文书记录是否规范、法制审核内容是否全面等进行监督,将公权力纳入法治的约束,不断提高法治权威。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持续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加强对涉恶案件“九类”罪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今年年初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扫黑除恶线索走访排查3137人次,集中教育1358场次,个别教育1929人次,不断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主动掌握涉恶社区矫正人员详细情况,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我市社区矫正人员无重大恶性案件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发生,有力维护了我市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为维护南宁市社会和谐稳定上好“保险”。 



坚持多元调解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常态化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调解服务向“家门口”延伸、向“前端”延伸,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群众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化解。 


为及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提高调解效率、拓宽调解渠道、丰富调解方式,2009年,西乡塘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这是西乡塘区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共同设立的一个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室,由司法局派驻人员担任主要调解员,协同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对辖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室成立以后,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不断丰富调解方式,提高调解能力,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不仅走出了一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的“枫桥之路”,更体现出多元共治的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70个,有调解员11882人。其中村级调委会1386个,社区调委会374个,乡镇调委会101个,街道调委会2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3个(包括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13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12个,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11个,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11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4个,诉前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13个,保险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2个,银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个,警民联调委员会6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其他调委会3个)。 



每月,每个调解委员会平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不少于1次,真正做到发现得了、化解得掉、稳控得住、处理得好,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优化南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开设法治道德讲堂,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创建法治示范村,充分发挥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作用,在“春风化雨”中培养群众法律意识,在“润物无声”中浇灌法治信仰。 


古香古色的法治文化长廊里,法治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法治宣传栏里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浮雕上雕刻着法治天平、法槌等法治元素……走进武鸣区宁武镇伏唐村,一股浓厚的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 



“这是我们村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平时也是村民们活动的主要场所,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宁武镇人大副主席杜培功告诉记者,法治建设示范村让村民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有矛盾纠纷都知道找村委、找驻村律师解决,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为提高农民工的法律和维权意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单位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为农民工播放了由南宁市司法局拍摄的《全民用法全民受益》宣传片。宣传片用夸张幽默的表演展现了一群农民工分别使用暴力和法律两种方式讨薪得到两种不同的结果,以此提高农民工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让他们明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正确的选择。 



此外,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七五”普法期间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将宪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融入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不仅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企业发展法治氛围,还重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坚持学法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开展“春节前服务农民工”“送法下乡”等主题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利用开学第一课、“国家安全日”、“五四”青年节、“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社区人员复杂,流动人口多等特点,在全市各社区开展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打击传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城市居民依法维权意识,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据统计,今年年初以来,南宁市、县(区)司法局共开展送法下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家暴、国家安全、食品安全、禁毒、非法集资、安全生产、打击传销等主题宣传活动630余次,悬挂横幅标语3200多条,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27.67万份,解答法律咨询1.15万余次,增强了各类普法对象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升了“法律七进”活动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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