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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村屯绿化技术指导意见》印发

发布时间: 2019-11-21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何任朗 |责任编辑: 刘静

《南宁市村屯绿化技术指导意见》印发

科学实施绿化美化改善生产生活生态


记者近日从市乡村办获悉,为深入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和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区域建设,科学有效地实施村屯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村屯绿化工作实际,《南宁市村屯绿化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 


《意见》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村屯绿化模式与树种的选择和配置方面,必须因树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本土化和多样化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提倡种植常绿乡土树种,不提倡草坪绿化。 


要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效益。坚持生态化、效益化原则,突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村屯周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为重点,尊重经济规律,能种果树的尽可能种果树,不能种果树的种其他有经济效益的树,确保绿有质量、绿有效益,实现乡村绿化景观有效提升,集体经济有发展,农民收入有增加。 


要坚持乔灌结合,科学搭配。合理搭配乔木、灌木,形成高低错落的复层绿化植物群落,按照绿化、彩化、香化、果化相结合的要求,不同树种科学搭配,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网系统。选择树种时还要考虑树种适地性和生态效果,建议以乡土树种、长寿树种为主,提升村屯生态环境。 


全市村屯绿化树种选择以体现地域性植被景观的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成熟的能适应本地区气候条件的外地树种。提倡以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果树为主,配种部分具有经济价值的其他乡土树种(含乡土珍贵树种),其他树种所占比例应小于三分之一。 

今后,实施村屯绿化若违反《意见》,脱离乡村实际搞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引起群众投诉反映的,将由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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