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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发布时间: 2019-11-22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莫岚远 |责任编辑: 刘静

11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障人数519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国家要求目标的100.08%,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今年以来,广西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实现两项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进一步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调整和提高了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年度累计救助最高限额,最高救助额度从3万元提高到6万元。在原有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在原有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的基础上,将高血压病(非高危组)纳入保障范围;降低基金起付标准和实行长处方制度,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的基金起付标准,由以前的每人每月20元降为每人每月10元;将高血压、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等29个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定期检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近140万名慢性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检查、定期复查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自治区医保局成立挂牌以来,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医保精准扶贫、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今年,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将部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将远程门诊、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门诊诊查费收取不规范问题,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门诊诊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医保局还会同自治区卫健委制定了《广西医疗机构肿瘤日间治疗管理暂行规定》,以日间医疗服务为切入点,解决恶性肿瘤患者住院难、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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