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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启动

发布时间: 2019-12-03 |来源: 南宁晚报 |作者: 黎兆齐 |责任编辑: 刘静

南宁市普法宣传代言形象“阿洛”(右)“小智”(左)向市民普法记者赖有光摄

昨日,2019年广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在南宁市金湖广场启动。此次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包含宪法宣誓、普法视频展播、“城市会客厅”访谈、快闪和司法行政开放日以及法治宣传活动等。启动仪式现场还发布了南宁市普法宣传代言形象“阿洛”和“小智”。

昨日的活动现场,在“城市会客厅”访谈环节,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市场监督局就实施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访谈,并回答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现场还发布了南宁市普法宣传代言形象“阿洛”和“小智”,今后将作为宣传员出演更多的法治宣传公益片和文创产品,让群众在享受文化娱乐中重视普法、关心普法、参与普法,共同推动法治南宁建设。

“宪法是什么?宪法规定了我们每个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活动现场,普法工作人员通过一个个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小故事,生动地讲解什么是宪法、宪法能带来怎样的好处。在场市民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感觉宪法跟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此外,现场还设置了学法互动游戏体验、法治宣传咨询等环节,邀请市民在轻松互动中学法知法。

据悉,本次宪法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从11月起,南宁市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及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结合实际,以“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因地制宜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交通场所,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结合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在全市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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