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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复工复产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2-14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阮晓莹 |责任编辑: 刘静

优先推动“菜篮子”“米袋子”农资等相关企业复工复产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复工复产指导意见

2月11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南宁市农业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步推进复工复产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稳步推动农业企业复工复产。优先推动“菜篮子”“米袋子”产品生产加工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的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逐步稳妥地推动其他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谋划和抓好春耕备耕工作,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查摸底和协调供应,开展农资产品的执法捡查,组织农机下田闹春耕活动。要抓好蔬菜水果生产和销售工作,抓好蔬菜水果的田间管理和采收工作,着重做好蔬菜的保供应以及沃柑等南宁市特色水果的采收上市。要围绕稳定产能抓好畜禽、水产养殖行业复工复产。引导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复产并扩大生产规模;要努力解决肉鸡的销售问题,稳定肉鸡生产;要加快推进牛羊产业发展,实现扩群增量;要保障饲料、兽药等畜牧投入品的生产和供应。要加强疫情期间农业生产服务指导,切实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要加强市场监测研判,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农业生产主体科学安排生产;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产销对接;要积极拓展市场,主动与重点城市、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营销主体对接。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重点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统筹做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五控一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继续加强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管,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意见还从6个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为农业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科学参考。意见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围绕生产经营主体诉求,主动协调农业行业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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