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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邕宁区:开列“正负面清单”容错纠错有温度

发布时间: 2020-03-23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综合 |责任编辑: 李鑫

“城区出台正面清单,给我们帮扶干部吃下了‘定心丸’。”近日,一份“帮扶责任人积极履职,但因业务部门原因、贫困户自身主观思想因素或其他客观条件制约,导致帮扶效果不理想、不达目标的可以容错”的“正面清单”在我市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帮扶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这份“正面清单”出自邕宁区日前出台的《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  

如何让容错纠错机制从文件中“走出来”,科学界定内容是关键。今年3月,邕宁区结合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重大项目等工作任务,根据政策和形势变化及时更新调整容错纠错情形,开列予以容错4大类47条正面清单和不予容错12条负面清单,合理设定“可容”与“不可容”,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即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者减责免责撑腰,又对为官不为者严肃问责提供依据。

“容错对象提出申请,由承办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建议,再由相关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申请、核实、认定、公示、反馈,每一个步骤都不能少,每一步都必须走得扎实。”邕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使制度机制更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实施过程中,除以“六看”为标准甄别是否启动容错纠错机制之外,该城区还通过规范申请表格及流程步骤进一步明确承办机关的办理程序,解决好怎么“容”与如何“纠”的问题。

日前,邕宁区依照容错纠错机制“正负面清单”,对在疫情防控摸排工作中存在一定瑕疵而引发信访问题的1名干部给予谈话提醒并澄清正名,帮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同时严肃问责处理一批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既向庸懒散慢拖干部扬起了“鞭子”,又给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打了一剂“强心针”,体现了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让法纪约束有硬度、惩戒帮助有温度,持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记者杨静刘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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