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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多项措施激励防疫一线医务人员

发布时间: 2020-03-30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综合 |责任编辑: 李鑫

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医护人员不畏生死,逆行而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制定出台职称评聘、招考聘用、考核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在职称评聘方面,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的职称评聘中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向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取得的成效、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例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专业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等,可作为晋升职称重要业绩成果。  

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为满足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同时,对支援湖北省的医疗队员,除享受以上政策外,在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时,还可免予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一次且优先评定。

在招考聘用方面,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开通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绿色通道。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人员的,可免笔试,采取非现场接触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对表现优秀的支援湖北一线防控医务人员,单位可以通过考核的方式聘用,不受编制和岗位的限制。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设区市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超岗聘用。  

 在年度考核方面,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单列评定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受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的限制。此外,鼓励各级各地疫情防控事业单位开展及时奖励活动,奖励名额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干部职工倾斜,对获得及时奖励的人员发放奖金。

(记者/莫岚远、戚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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