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十一部门发文为中小学生减负
十一部门发文为中小学生减负
严格控制作业量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近日,南宁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南宁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方案》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如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
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在教辅用书和手机管理方面,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原则,从南宁市教辅材料推荐公告目录中为学生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自愿选用和购买。市级推荐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此外,《方案》还鼓励学校建立学生弹性离校制度,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让学生通过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发展能力、提升素养。
《方案》还要求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非经审批的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
《方案》要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家长应该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正确观念;加强孩子监管,促进孩子健康;加强家庭沟通,培养孩子自信;加强家校联动,陪伴孩子成长等。
记者了解到,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强对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检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减负内容列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年度重点评价工作内容。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学校的减负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年通过县(区)自查、交叉检查、随机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市级督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