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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城市新规 服务“马路经济”

发布时间: 2020-06-04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韦峭 |责任编辑: 李鑫

“马路经济”增强了市场活力,但必须在有序、有条件、有底线的范围内进行。图为销售者在五象大道设置的应季果蔬临时摆卖点摆卖果蔬。记者韦峭摄

6月2日,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6月3日,市“大行动”办在设于五象大道的应季果蔬临时摆卖点对《指导意见》进行现场解读。市“大行动”办主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梁勇表示,《指导意见》顺应当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需要,保障民生、促进就业,营造“让商贩者能松绑,让经营者有市场,让就业者有舞台,让管理者更温馨”的经营氛围。 

记者在设于五象大道的临时摆卖点看到,数十个果蔬摊点在路边整齐摆放,西瓜、玉米、菠萝蜜、荔枝等应季果蔬一应俱全,吸引不少市民在此购买。虽然摊点较多,但摆卖点仍显得干净整洁,交通有序。“临时开放马路经济,为的是增强市场活力,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目前我市已规划了10个马路市场,五象大道应季果蔬临时摆卖点就是其中一个。”据市“大行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各城区按照“先行先试、边试边完善”的原则,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各自的细化标准,确保指导意见落实落地。

《指导意见》的出台增强了市场活力,但同时也要求马路市场必须是在有序、有条件、有底线的范围内进行。据了解,马路市场从业者要进入到临时摊位摊点经营,需要遵守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马路市场经营者相关规定,即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做好卫生保洁,保证经营区域内畅通;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破坏市政设施和公共绿地。只要是能够遵守以上规定的经营者、生活困难的群众、低收入群体等,都可进入临时摊区进行经营。

针对临时摆卖摊主超范围摆卖、不遵守卫生保洁要求等扰乱摆卖区域市场秩序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机制。经营者出现违规或投诉问题,第一次予以指导帮助,对经营者进行政策宣传;第二次予以教育劝导,对经营者进行警示提醒;第三次才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指导、劝导后当场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即刻进行执法。对经营者进行罚款,原则上以处罚金额下限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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