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落实促销政策 推动居民享受优惠电价
记者8月5日从南方电网广西南宁供电局了解到,为促进电力消费,增强群众获得感,南宁市供电部门迅速落实用电促销政策,推动居民用户享受居民优惠电价。
根据促销政策,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用户均可享受优惠电价:已参加2019年促销政策的居民用电户;已安装预付费电表并实际投入使用的居民用电户;结清欠费后,签订有关协议预存不限数额电费的居民用电户。据悉,该三类用户本年度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加价标准由0.30元/千瓦时下调为0.10元/千瓦时,即一户一表用电户家中第三档阶梯用电量超出4500度时电价由原来的0.8283元/度下调为0.6283元/度。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约有近15万居民用户属于符合条件一、二的用电客户,到达4500度用电量时,无需额外办理手续,将自动享受该优惠电价。供电部门提醒,年累计用电量达到或即将达到4500度的未办理居民用电优惠的一户一表用电客户可登录“爱南宁”APP进入“邕电速办”模块,绑定用电户号,点击“优惠政策”“优惠申请”页面进行线上申请办理。
(记者/冯梓剑、敬敏、廖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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