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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全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 2020-11-17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莫岚远 |责任编辑: 李鑫

 

11月16日上午,全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在南宁市启动,标志着广西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DRG付费改革是一项惠民、利医措施,是一种按医疗价值打包付费的制度,也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具体做法是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主要诊断、病症、手术处置、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同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

推行DRG付费是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医保DRG付费改革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照广西的医保改革实施意见和DRG付费改革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全区DRG付费改革工作,先后完成了政策调研、改革培训、数据规范、统一编码、分组论证等系列工作,各项医保DRG付费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

当天,由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暂行办法》在全区同步启动,首先在各三级医疗机构实施,随后将逐步扩大到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

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将DRG付费方式改革列入了南宁市全面深化改革面上重点改革任务。2019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南宁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做好DRG付费运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6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历史病案数据采集、整理及分组修正完善工作,匹配病例数达122.89万条、总体匹配率100%、总体病例入组率99.96%;组建南宁市DRG付费改革专家库,涵盖有关各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保、质控、病案、信息等39个专业科室权威专家,为南宁市全面推进DRG付费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DRG信息系统接口院端改造,不断加强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并多次开展DRG病案首页编写、疾病诊断编码、DRG付费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病案数据质量,为DRG付费结算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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