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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月南宁市区空气质量稳居重点城市前列

发布时间: 2020-11-20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杨盛 |责任编辑: 李鑫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综合指数2.94

前十月南宁市区空气质量稳居重点城市前列

 

11月1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今年1—10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始终稳居前列。今年1—10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臭氧平均浓度1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4,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十六。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南宁市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开展“城市治理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不容一粒沙”的决心,通过多种举措,控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各级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全年蓝天保卫战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十三五”蓝天保卫战。

为进一步精细化治理扬尘,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巩固扬尘治理成果;坚持每月开展市区主要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利用39个空气质量网格化自动监测站点,实时监测市区各街道(乡镇)的扬尘污染情况,督促开展污染源排查及治理;加强生产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督执法工作。

通过分区管控,不断深化移动源治理。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区的划定工作;运用遥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检测过往机动车,对涉嫌超标排放的柴油车要求限期整改,新增建设沙井、安吉2套新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持续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工作。

秸秆禁烧方面,全部完成秸秆禁烧区划定工作,制定印发《南宁市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禁烧管理工作方案》。综合运用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和制高点人工瞭望等手段,开展全方位立体巡查,推进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禁烧监管能力。

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坚持服务与执法并举,一方面灵活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区域巡查、现场执法等方式开展环境监管工作,一方面推进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清单,对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进行分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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