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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国际铁路港项目建设获自治区财政支持

发布时间: 2021-12-03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韦静 |责任编辑: 李鑫

《南宁国际铁路港开发建设运营支持政策(修订版)》《南宁国际铁路港项目及财政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近日相继印发,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对南宁国际铁路港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等方面内容,加快把南宁国际铁路港打造成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国际枢纽和多式联运中心。



南宁国际铁路港是西部陆海新通道标志性项目,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布局的Ⅰ级物流基地,是南宁市打造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的核心项目。广西将对铁路港内电商分拨仓库、供应链仓库等仓储设施建设;对按照统一部署在铁路港内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智能化管理系统;对进驻港区的物流互联网企业新建供应链服务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对铁路港内多式联运转运设备、装卸吊装设备等现代物流设备购置等给予相应支持。

广西支持引进培育物流企业。对在铁路港租用仓库场地自用的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国际货代企业、多式联运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租金总额的20%,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对在铁路港内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或实缴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实际投资或实缴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认定在铁路港注册的新设立或从广西区外迁入的总部企业,给予每家总部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开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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