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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激发乡村活力 夯实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 2021-12-06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郭少东 |责任编辑: 李鑫

深化改革激发乡村活力夯实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南宁市扎实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南宁经历了跬步千里的过程,多年的探索之路折射出改革的艰难,也沉淀出无数宝贵经验。改什么、怎么改、如何推动、如何深化,一系列问题的答案逐渐清晰。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坚持高位推进,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五个举措”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近年来,南宁市整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涉及完成年度清产核资、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目前,各项改革任务进展顺利。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南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县、乡、村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推动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亲自谋划、协调、推进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2017年以来,南宁市落实各级改革工作经费达5026.41万元,切实保障了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顶层设计,落实政策保障。针对改革目标任务,制定出台《南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南宁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方案》《南宁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全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政策指导。

强化典型引领,注重示范带动。南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遵照试点先行、稳步有序推进的工作方法,于2019年先行启动自治区级试点江南区、市级试点江南街道办及13个县级试点村的改革工作;2020年,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武鸣区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国第四批整县区推进试点任务。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南宁市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开展。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南宁市积极开展四级联动总动员,市培训到县区、县区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村培训到组(自然村),开好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和调研会“四个会”,提高村民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印发宣传培训资料近100万份。

强化监督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南宁市在市、县两级均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研判解决。建立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坚持日常调度与阶段性集中督导相结合,倒逼改革全面落实落地。在改革各项环节中还定期派出调研、检查、督查、指导工作组,针对改革工作流程、档案材料、诉求排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

走实“五个步骤”确保改革真正落地见实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跨度时间较长,南宁市积极落实有力措施稳步推进,确保改革真正落地见实效。

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南宁市建立了年度资产清查制度,每年对34388个村组单位账内账外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并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截至今年上半年,累计核实农村集体资产211.8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70.58亿元、非经营性资产总额141.28亿元。

规范成员确认,维护成员利益。在成员身份确认过程中,南宁市尊重村民主体地位,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县、乡、村三级分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或办法,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丧失的一般性原则和确认流程。截至目前,全市150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确认成员525.5万人。

科学折股量化,强化股权管理。南宁市参与改革的1508个行政村均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管理相关指导方案或文件。在股权设置上,提倡一村一策;在股权管理上,以成员股为主,提倡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部分村采取动态管理模式。

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管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14个县(市、区、开发区)1508个村严格按照改革工作时间表、流程图和规定的程序步骤,按时保质完成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并赋码登记发证。2021年,在基本完成村级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南宁市继续推进全市28549个村民小组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南宁市还研究制定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制度文件,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规范管理。

规范换届选举,完善制度章程。经统计,全市共有117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开展换届或调整工作,在开展换届和调整的同时,组织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组织章程进行修改完善。

      探索“四个创新”持续深化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创新司法救济途径,解决利益矛盾纠纷。针对“出嫁女”等特殊群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问题,南宁市指导江南区率先建立“纠纷调解—行政处理—行政诉讼”衔接司法救济途径,为各县(市、区)处理成员身份矛盾纠纷问题提供宝贵经验。各县(市、区)积极复制推广江南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机制,有效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创新“三资”监管,筑牢改革成果。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与广西数字集团云上广西网络科技公司合作开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南宁市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营、管理水平。

创新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通渠道。2018年至2020年,南宁市按照分步实施方案,依次建成12个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2020年12月,南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实现了市、县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全覆盖。

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南宁市积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因村施策探索符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符合主导产业投向、符合群众意愿的项目,多种形式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增加集体收入。截至2020年底,全市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1559个、50万元以上的126个;集体经济总收入从2016年的2.65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6.54亿元。

下一步,南宁市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抓好“三变”改革,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进一步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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