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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万元!举报这些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有奖励

发布时间: 2021-12-10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韦峭 |责任编辑: 李鑫

为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奖励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鼓励全民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南宁市公安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非法入境等防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12月9日,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举报范围、举报途径、奖励办法及有关要求等情况。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此次奖励的举报范围为:非法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策划、准备实施、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线索;其他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举报人员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涉及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匿名举报无法核查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途径为: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公安民警当面举报。

对符合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举报提供信息要素的详实准确程度、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举报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以5000-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南宁市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积极配合,同时要客观真实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线索,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对举报非法入境等

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

奖励通告

为依法有效防范和惩治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南宁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

(三)策划、准备实施、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线索;

(四)其他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二、举报途径

举报可以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涉及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匿名举报无法核查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途径如下: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

(二)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公安民警当面举报;

三、奖励办法

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举报提供信息要素的详实准确程度、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举报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一)提供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行迹及有关信息,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人奖励5000元;举报运送非法入境人员(28天内新非法入境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查获1名运送司机奖励10000元;

(二)举报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等违法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5000元。

(三)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0元;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至30人以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30000元;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件案情特别重大(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人以上)的,经公安机关查实的,给予奖励50000元。

四、有关要求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积极配合,客观真实举报非法入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线索。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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