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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位列“三榜”前三十

发布时间: 2021-12-22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杨盛 |责任编辑: 李鑫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地方永续发展的根本遵循。昨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11月和1—11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11月,南宁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全国第25名,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9名,在11月的环境空气质量评比中,南宁市排第15名,是全区唯一名列“三榜”的城市。

 推进流域整治 碧水润泽市民

“十四五”时期,在流域监测断面数量增加的背景下,南宁市持续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工业、农业、城镇水污染防治,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持续推进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让一泓碧水润泽绿城人民。

我市持续加大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力度,制定印发《南宁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以八尺江、清水河等流域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水环境治理短板,聚焦流域内水葫芦、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等污染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村屯生活污水治理、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流域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以及全市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目前全市16个工业园区已全部实现自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或依托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我市还统筹实施市政管网修复、错混接整治、供水管修漏等挤外水措施。截至今年10月底,完成污水管网建设87.58公里,管道清淤修复完成45.8公里。

针对农村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今年以来,我市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支持畜禽养殖业主与周边种植业主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截至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4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今年基本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拟建设32套污水处理设施和开展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10个项目;入河排污口执法监管持续加强,我市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执法,依法查处超标排污行为,在监管工作的有力保障下,南宁市下半年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率为100%。

治理大气污染 蓝天白云常驻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制定印发《南宁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南宁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通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巩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守护“南宁蓝”。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印发《南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年)》,推进重点行业烟气深度治理,已完成69家企业的治理工作;加强移动源监管,目前我市遥感监测抓拍黑烟超标车301辆,完成64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工作,新增建设2个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点;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秸秆禁烧监管模式。截至11月,巡查人员共发现并处置火点6000余处,累计建成186个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点,监控点数量和监控面积均居全区第一。

一拳打出,多招收效。为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南宁持续开展市区主要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今年累计走航监测2600公里;加强对物料堆场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检查,共检查相关企业5200余家(次);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今年以来共启动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2次,开展研判65次,有效消除化解预报污染15天。

生态治理不能歇脚喘气。南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4·27”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继续深化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发展农业绿色循环经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保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助力南宁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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