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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养老托育 服务“一老一小”

发布时间: 2022-02-17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阮晓莹 |责任编辑: 李鑫

办好养老托育服务“一老一小”

《南宁市促进养老托育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为推动南宁市养老托育服务能力提质扩容,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政府近日印发《南宁市促进养老托育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为:到2023年底,我市养老托育设施基本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更具活力,综合监管不断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3%以上,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覆盖率8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以上,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60%以上,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宜居康养城市。

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方案》明确,要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到2022年,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和“长者饭堂”服务。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联的优势,开展老年人健康养生、育儿指导、托育和养护培训等服务。

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实行“四同步”。新建住宅小区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和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全市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条件,及时修订《南宁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到2023年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制度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打造社区综合养老托育设施试点10个以上。

同时,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开展托育设施情况摸底调查,通过城市更新行动以及盘活各类闲置资源等多种方式,对未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抓落实。

在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能力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每个街道至少布局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全市所有街道、社区覆盖;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乡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此外,还将创新智慧养老托育模式。依托南宁市便民惠企智慧应用工作专班普惠养老托育应用组,搭建智慧养老托育服务平台,在“爱南宁APP”平台开设养老育幼模块,实现相关服务便捷可达、评价监督高效透明。积极探索养老床位线上综合评估和轮候机制,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智慧健康养老托育线上课程和线上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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