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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2-03-15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尹海明 |责任编辑: 李鑫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两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上林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科原主任韦永礼在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2018年4月,韦永礼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单位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为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提供帮助,其本人及亲属收受陈某某给予的好处费、礼金共计3.96万元以及白酒2件。2021年12月9日,韦永礼受到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从八级降至九级,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宾阳县黎塘食品公司违规重复收费问题。2019至2021年,宾阳县黎塘食品公司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价格,违规向生猪批发商收取30元/头的生猪进场劳务费,合计88.196万元。黄用杭作为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发生违规重复收费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此外,黄用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9日,黄用杭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有的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滥用职权,直接损害企业合法利益。上述行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侵害了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利益,对我市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推进清廉南宁建设,牢固树立亲商爱商护商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妈妈式”的贴心服务,以干部作风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增强服务本领,准确把握“亲”“清”辩证关系,明确公私界限,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主动监督、精准监督、靠前监督,聚焦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加大对企业反映的态度蛮横、办事推诿、效能低下、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为企业保驾护航;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企业联合惩戒,铲除公私不分、亲清不分的腐败温床,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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