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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实行生育登记 取消再生育审批

发布时间: 2022-03-25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李静 |责任编辑: 李鑫

3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支持三孩生育的系列措施落地。与此同时,记者从自治区卫健委了解到,即日起,广西全面实行生育登记,取消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退出历史舞台。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负责人介绍,在执行二孩生育政策期间,实行的是生育登记与再生育审批并存的措施,生育一孩、二孩的,实行生育登记,在此基础上再生育的,则需再生育审批。如今,为推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全面实行生育登记,取消再生育审批,不再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从2022年3月24日起启用《广西生育登记电子回单》。

据介绍,在登记对象方面,凡是在广西范围内夫妻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生育登记。夫妻可以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简化登记材料,只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办理。

在登记方式方面,推行电子化登记。群众登录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填写婚姻、居住地和生育子女信息等,上传有效证件的电子图片,即可办理生育登记。群众也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机构及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

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推行电子化生育登记,实现全程网办。生育登记推行承诺办理。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据悉,通过生育登记,相关部门能够动态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并及时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婴幼儿照护、儿童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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