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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出炉 中、低收入职工为缴存主体

发布时间: 2022-04-22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尹海明 李异峰 |责任编辑: 李鑫

南宁公积金提取政策普惠中、低收入缴存职工

南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出炉

近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南宁市累计有35.67万名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提取占比高达97.15%,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扶持中、低收入职工群体进行住房消费的特性。

中、低收入职工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

2021年,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个人自愿缴存业务,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新开户单位数、新增开户职工数、实缴单位数、全年归集额等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从缴存职工结构上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虽然仍占据主导地位,占所有缴存职工的57.19%,但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数量逐步增加,非公企业职工占比达40.08%。中、低收入职工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此类型职工的实缴人数占到了全年实缴人数的99.14%,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特性。

住房公积金提取保障住房消费

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累计有35.67万名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额841315.38万元,同比增长0.79%,完成年度计划的107.8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31%,比上年降低9.52个百分点。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仍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为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这三项住房消费的提取额占当年提取总额的80.54%,凸显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另外,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提取占比高达97.15%,提取政策更多普惠中、低收入缴存职工,为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服务住有所居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刚需

202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稳中有升,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3万笔44.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9.82%,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5.5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81%,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70亿元,同比增长5.2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3.27%,比上年末减少0.65个百分点。

在贷款政策优化方面,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并引入“多存多贷”“长存多贷”理念,实行存贷挂钩政策,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例机制。在贷款业务拓展方面,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扩大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顺位贷款业务范围,2021年6月实现了中信银行商转公顺位贷款,至此总共有8家商业银行(包含7家委贷银行及1家非委贷银行)在市本级实现了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运作确保增值增效

2021年,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适时优化调整定期存款存储结构,通过建立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多渠道资金模式,提升资金运营综合效益,确保增值收益的保值增值。

2021年,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1亿元,占当年分配增值收益的90.93%,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74亿元,有力支持了南宁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助力建设低收入家庭安居工程,让全社会共享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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