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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山森林等自然资源将首次进行所有权登记

发布时间: 2022-05-26 |来源: 南宁晚报 |作者: 黎兆齐 |责任编辑: 李鑫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将对南宁市一批自然保护区、名胜旅游区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

《暂行办法》对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工作中要求: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以风景名胜旅游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登记区域涉及南宁市青秀区。

《暂行办法》对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工作要求: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登记区域涉及南宁市上林县、南宁市马山县、南宁市武鸣区。

《暂行办法》对南宁那兰鹭鸟市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工作要求:南宁那兰鹭鸟市级自然保护区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以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登记区域涉及南宁市良庆区。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30日。要求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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