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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加强“村事监督” 塑造“清廉村居”

发布时间: 2022-05-27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综合 |责任编辑: 李鑫


为有效发挥农村基层监督组织作用,强化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武鸣区从抓队伍、建机制、拓功能等方面探索推行“678”建设管理标准模式和“三级监督”“末梢监督”等做法,系统性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为塑造乡村“清廉村居”打下良好基础。

为夯实“村事监督”运行基础,武鸣区推行“678”建设管理标准模式,结合农村实际,研究制定了村(居)监委议事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作为村(居)监委的工作遵循、运行准则;将监督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等7项内容确定为村(居)监委的监督职责,明确“责任田”;同时推进“8有”建设,目前已完成220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档案、有经费、有宣传栏,进一步夯实了村事监督运行的制度基础、群众基础。

此外,武鸣区还通过推进“三级监督”衔接,打通“阳光监督”上下壁垒。该城区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细查、镇纪委督查、城区纪委抽查的“三级三查”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形成城区、乡镇和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提级监督大格局,有效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级三查”每月针对农村扶贫领域政策落实、农村养老社保落实、种粮补贴落实、学生资助发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房管理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调查等方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武鸣区还探索村民小组长“末梢小微权力”监管机制,拓展“末梢监督”网络,盯紧“清廉村居”门前把手。在严格村民小组长推选的基础上,执行小组长权力监督、工作评议机制,将小组长“末梢小微权力”监督列入村(居)委监督重点,城区定期开展村民小组长履职情况调研,督导村(居)监委开展村民小组长履职评议,防止村民小组长滥用“末梢小微权力”在土地流转、项目实施等集体“三资”管理中损害集体、群众利益。

(记者/胡光磊、韦文义、刘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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