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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印发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6-01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杨盛 |责任编辑: 李鑫

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立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编制并印发了《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南宁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为首府南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预判性、持续性的制度供给。 

五年立法规划共有一、二类立法项目58件,其中规划安排一类项目33件,要求本届内要完成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如《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南宁市邕江两岸滨水区域条例》《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南宁市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条例》《南宁市科技创新促进若干规定》《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改)》《南宁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条例(修改)》等;安排二类项目25件,要求本届内要完成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如《南宁市大健康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条例》《南宁市社会信用条例》《南宁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条例》《南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定》《南宁市野生动物通道建设管理规定》《南宁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定》《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此外,还安排了一些要求开展研究论证的三类项目。 

按照立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从中选择了当前市域治理急需、人民群众期盼、立法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继续审议《南宁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正草案)》《南宁市邕江两岸滨水区域条例(草案)》,初次审议《南宁市违法小广告查处规定(草案)》《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修正草案)》《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修正草案)》《南宁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草案)》《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管理条例(草案)》等法规案8件,开展立法调研9项。同时,立法研究、备案审查、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法规“三入”等相关工作也纳入其中。 

“未来五年,是南宁推动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五年。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对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和法治南宁建设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立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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