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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 2023-10-17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朱新韬 廖凤君 |责任编辑: 李鑫


近年来,我市司法部门全面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让“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宣传政策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扎实推进全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进一步明确遴选步骤、任前培训及上岗、管理规范、工作职责等内容。优先从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致富能手及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中遴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当前,全市1832个村(社区)有18209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进行培训、轮训,组织网校课程学习和法律知识测试。引导其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乡村治理等活动,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优势,与“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建立“师徒结对”关系,“一对一”解答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作为群众身边的“领路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集市、圩场、家庭聚会、重大民俗活动等场合,进行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记者 朱新韬 廖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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