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送黄猄回家
受伤夜鹭,被好心市民买下
市民杨先生救下的蛇雕
它们,原本在自然界里乐享天伦,或翱翔天空,或畅游水里,或嬉戏林间,但人类贪恋其野味,开始有了杀戮、追捕与买卖。
6月26日、29日,两只孟加拉巨蜥出现在了亭江立交桥与苏圩镇,让人感动的是,市民不为野味所动,而是爱心接力把它们送回“家”。昨日,记者采访时得知,市民十分爱护野生动物,仅6月份以来,就先后解救了巨蜥、鸺鹠、蛇雕等野生动物,将其放生。
嘴下留情:不让野生动物成美食
6月26日,一只孟加拉巨蜥出现在了南宁市亭江立交桥。过往的市民发现了这只长约1米的巨型“壁虎”后,没有将其抓捕回家“煲汤”,而是马上报警。担心蜥蜴伤害到群众,巡警支队三大队亭江警务站民警将其装进桶里。随后,南宁市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把它带走。6月29日上午11时30分,南宁市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保护股股长李伟彬刚从广西野生动植物救护站回来。原来,当天在苏圩镇又发现了一条巨蜥,当地村民也是第一时间报案,最后由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带回,6月30日上午移交自治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据了解,5月19日、6月26日、6月29日,先后有三条巨蜥被市民发现然后被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接回。蜥蜴俗名为五爪金龙巨蜥,学名是孟加拉巨蜥,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我们南宁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高,他们一旦发现了野生保护动物都会在当天报警。”李伟彬说,一旦他们接受野生保护动物,适合放生的就放归大自然,蟒蛇、穿山甲、斑头鸺鹠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就移交给自治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一些不适宜放生的,如毒蛇类眼镜蛇、伤残类夜鹭就移交给动物园进行妥善养护。
自掏腰包:贩子手里救下野生动物
除了路上发现野生动物,保护其不受伤害外,不少市民还自掏腰包,花钱从动物贩子手里买下即将成为餐桌野味的野生保护动物。
今年3月9日,市民李建运从动物贩子手里买下了一只广西重点保护动物貉,后来由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野外放生。“我认为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市民李建运说。3月14日,一只左边脚被夹断了的夜鹭在南京市场里被叫卖,差点就成餐桌上的食物。庆幸的是,一位市民将其买下,救治好后在五合自然环境密林中把它放飞到了大自然。6月3日,市民杨再友和朋友在上思,看到附近村民正在猎捕一只长相奇特的鸟。当他上前探个究竟时,捕猎者说这是很美味的野味,问他是否需要。机智的杨先生当即以100元买下此鸟,并交给了保护站。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蛇雕,当时左脚受伤,后来被送到自治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养伤。
记者从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了解到,2014年1月至6月30日,他们共接收查获的野生动物活体68147只(条),有貉、斑头鸺鹠、夜鹭、巨蜥、蛇雕、猫头鹰等,除了森林公安查获的外,很多野生动物来源于市民拾捡、购买。
保护动物:人人行动起来让动物回“家”
过去,南宁人给外省人的印象是没有什么动物不敢吃,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几乎都不放过;白切、水煮、煲汤,能吃则吃,绝不放过。
而如今,无论是野生巨蜥,还是黄猄、夜鹭、蛇雕,市民竟能做到嘴下留情,放生大自然!这与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认真做好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努力做到人与自然相互和谐的舆论氛围是分不开的。
记者从南宁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了解到,除了加强专项检查和救护,他们还强化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活动,与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进校园和社区的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倡导文明餐饮”活动,让全民动员起来保护野生动植物。2013年7月,还专门成立了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和救治。同时,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也在加大力度开展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候鸟行动。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只有市民们一起行动起来,才能让野生动物回归大自然。
温馨提示
发现野生动物 可送保护中心
今年2月2日,一只被狗咬伤了屁股的黄猄被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细心救治后,顺利地回到了森林里。当这只黄猄欢快地钻进草丛,再次回到大自然时,南宁市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保护股李伟彬百感交集,因为如果有人贪恋其野味,这只黄猄就永远回不了“家”了。
“市民爱鸟的举动让人感动,但有时,好心会办了坏事。”每年3月至7月是鸟类的繁殖与学飞期,其间有发现飞飞停停的幼鸟,除非是受伤了,否则就不要抓捕。
李伟彬建议市民,如果在野外发现野生动物踪迹,最好不要惊扰它们,由它们自由回归大自然。要是在市区发现受伤野生保护动物,可以将其送往竹塘路3号,或者拨打救护热线5704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