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流动摊贩游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9月10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从9月初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在此期间,针对农村较为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农村地区流动摊贩、小摊点较多,管理较为困难,对此,监管部门重点针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将农村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强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场所和对象的监督检查,通过市场整治和示范引领,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
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及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为重点场所,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山寨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