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全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五类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力争2017年6月底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80%。
《实施方案》明确了广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决定重点在五大领域开展试点: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核算的食品生产企业;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鲜湿米粉、食品添加剂、饮料等9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店铺实际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以顾客自选方式兼营(主营)食品,并向顾客提供相关服务的(食品)零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和大型餐馆;重大活动保障专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开展保险经纪公司及承保保险公司的比选招标、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开发保险产品等工作。
保险专家指出,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帮助食品企业、消费者对冲生产经营和消费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既有助于受害方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又有助于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