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从市工信委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工业行业企业组织开展电机能效提升专项工作,加快淘汰在用低效落后电机及改造升级,大力推广高效电机产品。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拆除低效电机4140台,功率总数为135897.9千瓦,完成计划总量的69%。
市工信委联合市财政局年初编制出台了《南宁市电机能效提升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对改造后电机符合国家2012版电机能效新标准或高压三相异步电机效率保证值的,在自治区财政按100元/千瓦(改造前电机功率,2016—2017年奖励标准逐年减10%)的奖励标准基础上,市财政从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专项资金或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按照1∶1配套给予奖励。
自治区、市两级财政的资金补助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淘汰在用低效电机的积极性,各重点用能企业立即对照《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对在用电机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并根据生产实际制订了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今年,全市共有37家企业提出了完成淘汰拆除197615.3千瓦,共计6389台在用低效电机的年度工作计划,在南宁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全部在用低效电机进行逐一现场核实并登记备案后,各企业便陆续开展了新高效电机购置、旧电机的拆除、更换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拆除低效电机4140台,功率共计135897.9千瓦,完成计划总量的69%,待南宁市节能监察中心对电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各企业奖励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后,市财政即兑现奖励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