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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活动延长

发布时间: 2021-02-02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胡光磊 |责任编辑: 李鑫

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活动延长

“广西33消费券”与支付宝“集五福”结合上线

 

记者昨日从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冬季新消费系列活动媒体吹风会上获悉,为营造牛年新春消费的喜庆氛围,激发市场新活力,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活动将适当延长,推出“乐购八桂”迎新年活动。

据介绍,2月1日至11日,“广西33消费券”结合支付宝“集五福”活动,推出“33消费享五福”活动,并与支付宝全国“集五福”活动同步上线。活动将组织上千家企业近万家店铺参与,以“福卡”形式发放消费券,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广西支付宝用户通过线上支付宝“集五福”专场页面、线下支付宝AR扫定制“广西33福”“福”字参与活动领取“广西33消费券”。消费券包含“满40减10”“满25减5”“满5减1”3种类型消费券,领取后3日内有效。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实体店或口碑、饿了么平台消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时凭消费券抵扣,享受优惠。

加大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车油联动促销”活动力度。活动延长至2月28日,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月5日、19日、26日,3月5日10时整发放汽车消费券,在活动时间内购车的用户(购车发票日期在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可在发券日期申领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

继续开展“过好年喝桂酒”活动。在京东平台发放1元桂酒专属消费券,消费者购买指定桂酒商品,仅需1元即可购买1件商品,每名用户仅限抢1次,数量有限,先领先得。此外,消费者通过桂酒直播带货活动链接下单,在享受桂酒爆品30天最低价的同时,可叠加使用广西桂酒消费券。

为更好地适应疫情防控需要,1月20日至2月18日,广西举办“2021广西网上年货节”,开展“十百千万”网上年货促销行动,鼓励区市县三级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企业联动,聚焦米面粮油生活必需品、生鲜水果、餐饮、酒、茶、进口商品、休闲食品、防疫商品、数码家电、轻工产品等10个重点年货品类,举办近百场年货主题活动,发动1000家以上企业参与,线上销售上万种商品。

截至1月31日,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累计交易额达1294.79亿元,超过63万家商贸、工业、文旅企业商家参与活动,累计1333万人次领取消费券5689万张,比原计划提前15天实现破千亿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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