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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监督赋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 2021-11-12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郭少东 廖伟均 |责任编辑: 李鑫


“成立登记一所民办高中需要经过名称核准、筹设、设立等复杂的过程,原以为要跑很多次,没想到这么快就顺利办成了。”近日,在宾阳县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宾阳县桂鼎高级中学的工作人员对在现场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这是宾阳县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意识,以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体现。

今年以来,宾阳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破解企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发挥好监督第一职责,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提升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涉企部门窗口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事项,组建2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体验式监督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聚焦各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行政审批、落实助企惠企政策等事项,开展专项监督,让企业真正享受政策红利,最大限度为企业纾困解难。 

印发《宾阳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负面清单”(试行)》,明确9种“不可为”事项,划出政商交往的边界,引导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讲规矩、守底线、强作为。今年以来,针对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4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选取政府投资项目、医疗卫生、国企领域中政商管理亲而不清、甘于被“围猎”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60余场次,推动主管部门查缺补漏,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个,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运用多种措施强化对行贿人的处理,督促公安、法院等部门将行贿人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等,铲除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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