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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发布时间: 2022-02-28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杨盛 郭俊 |责任编辑: 李鑫

站在“十三五”南宁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上,持续擦亮“南宁蓝”城市名片、提升广大市民蓝天幸福感,为“十四五”开好局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今年以来,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以“四个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控,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2年1月,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3位。其中,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上升16.2%,PM2.5浓度同比下降 39.3%,PM10浓度同比下降46.2%,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7.1%。这些环境空气质量关键指标同比大幅改善,为2013年国家实行新标准以来同比最优。

高位推进,形成“一盘棋”管控格局。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城市治理体系、乡村建设体系系统谋划。市委将持续提升“南宁蓝”品质作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重点工作,将扬尘治理纳入市委综合协调机构“大行动”工作体系。市政府、市生态环保委办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及时部署各阶段工作。

压实责任,强化“一把尺”绩效约束。合理制定考评指标。按照月保季、季保半年、半年保全年的工作思路,设置年度和月度目标。科学设置考评方式。将监测站点3公里半径内辖区纳入同一点位考评,实现一点位多辖区分担、一辖区管控多点位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过程考评。将PM2.5、PM10等重点指标纳入“大行动”考核体系,每月对各县区考评。同时,实行攻坚期周通报、非攻坚期月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纳入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专项考评,将细颗粒物、秸秆禁烧等重点指标任务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形成了目标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科学施策,画好“一张图”精准指导。近年来,南宁市完成两轮颗粒物来源解析、一轮VOCs来源解析及污染源清单建立与首次更新,并在今年启动新一轮来源解析及清单更新。自2018年起,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专家全年驻场服务,坚持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科学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开展蓝天保卫战指挥调度平台初步设计,致力建成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一张图”。2021年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3100公里,开展VOCs走航40余天次,运用扬尘治理“慧眼”系统发现并处理案件2564起,实施“非接触式”执法491起。

狠抓重点,拧成“一股绳”削减污染。深化移动源治理。在全区率先建成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对1100台重型柴油车实时监控,通过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机动车206万辆;建立黑烟车联合监管机制,查处黑烟超标车318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控秸秆露天焚烧,累计建成186个视频监控点,监控点数量和监控面积均居全区第一,落实网格员1.12万名,严格依法处罚违法焚烧秸秆行为。精细化治理扬尘,出台实施《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卡点检查等查处违法违规工程运输车4万余辆,拆除非法砂场77家。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2022年调整扩大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

此外,通过“平战结合”全力应对污染天气过程,在“平时”系统开展扬尘、柴油货车和非道机械、VOCs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在“战时”集中力量紧抓有效减排板块,通过科学实施重点区域重型柴油车绕行、施工工地错峰作业等差异化管控措施减少本地污染排放。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南宁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踔厉奋发,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提升南宁生态环境质量,让蓝天、碧水、净土常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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