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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十佳文旅项目(品牌)”评选活动开启

发布时间: 2022-04-20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莫岚远 |责任编辑: 李鑫


近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2021年南宁市“十佳文旅项目(品牌)”评选活动,培育宣传推广南宁市文化和旅游品牌,提高市民知晓度、参与度,激发和提振市民消费潜力。活动持续至6月30日。


据了解,两年稳定经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均无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企业注册地和项目经营场所均在南宁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室可以参评。活动将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建设,评选出十佳旅游民宿、十佳演艺场所、十佳文旅商业态融合创新景区、十佳文旅IP开发项目、十佳新型文化空间。


参评项目(品牌)需新颖独特,突出主题;具有开发导向性、示范性和市场影响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明确;纪念品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有民族特色和南宁地域文化特点等。


即日起至4月30日为项目(品牌)征集时间,参评单位或工作室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基本情况、佐证图片、经营或销售额报表、自评分表等。申报材料如涉及营业收入等数据的,需如实填写2021年度经营情况。申报材料以扫描电子版PDF文件形式,以及装订好的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文旅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到市旅游协会。5月1日至15日对参评项目(品牌)报送收集和分类。5月16日至30日为评审阶段。评审阶段分为综合专家评分和网络投票得分,评审专家由组委会邀请文化、旅游、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每种类别由5名专家组成。评选为十佳的项目(品牌)将获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及牌匾。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拥有本次活动的宣传、推介使用权;符合参评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室应同意其获奖项目(品牌)参加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评选为十佳的项目(品牌)应积极配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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