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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地方性法规从纸张跃入实践——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法规三入”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1-30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杨盛 |责任编辑: 李鑫

“大家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如果发生事故,不佩戴头盔会加重伤害……”在长湖立交桥下,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依照《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罚。

“结合《南宁市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我们深入开展‘厚植生态底色推动绿色发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行动中,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1279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5.05万亩。

“请各企业认真贯彻有关条例,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完善噪声和扬尘防控措施,为广大考生营造绿色、安静的备考环境。”中高考前夕,市生态环境部门走进施工企业宣贯《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为考生备考护航。

……

法治工作须紧跟时代步伐。2020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施行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位推动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即“法规三入”工作)总布局,全力打造“法规三入”工作品牌,南宁市地方性法规执行实效进一步提升,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顶层推进“法规三入”立法执法同向发力

市人大常委会从高处着眼,从机制入手,持续推进“法规三入”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贯彻《决定》,首次召开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顶层设计、制度创新与统筹推进、具体落实密不可分。一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加大立法力度,坚持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确保法规起草质量,为“法规三入”打下前提基础;另一方面,注重立法与执法良性互动,推动立法落地落实,形成立法与执法同时推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新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强化立法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推进立法工作创新,2022年围绕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城市治理等方面开展立法相关工作,同时通过“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听取法规执行情况报告制度+N”(N即推动法规执行的执法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聚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等,推进本市法规“进入执法”工作。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将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压紧压实行政机关实施地方性法规的主体责任,严格执法,同时将相关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各类学习培训范围,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法规三入”决定和地方性法规,努力实现立法目的,进一步推进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持续夯实法治保障深度融入司法工作

如何更好贯彻“法规三入”工作?南宁市检察机关将《决定》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把地方性法规“应用尽用”原则和要求体现在办案领域和办案环节中。自2020年4月《决定》出台以来,南宁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地方性法规与检察业务工作的融合,在办案中主要适用地方性法规10部,适用地方性法规办理案件164件。

“我们结合《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组织两级院干警深入开展茉莉花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与当地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工作机制,促进茉莉花及产业的管理建设,保护地方支柱产业发展。”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邕麟表示,依托地方性法规推进县域经济、生态环境、城市治理等领域发展,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与依法规范履职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结合《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等,全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当地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等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刘邕麟说。

除了检察工作各方面,如今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审判各环节也已成为常态。“依法适用地方性法规,推动我市审判质量持续提升。两年来,全市法院系统适用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数量大幅提升,有204件司法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适用率提高了45%。”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黄影颖表示,当前全市法院正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扎实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审判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列入普法”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的普及教育及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召开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对每一件法规进行动员宣传,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首次选择在法规主要实施地的县域、村镇召开新闻发布会,让宣传更接地气;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微信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加深公众对法规的理解;将地方性法规知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范畴;充分发挥全市73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点作用,驻站的1.1万名五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10多件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党委决策、群众关切期待的重点、热点问题,科学编制2023年立法计划,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大对执法机关制定法规配套制度的督促力度,探索配套规定与法规草案同步研究、起草、颁布实施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通地方立法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与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联系,将执法经验、司法经验与立法工作更好地融合;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夯实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基础,推动构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新格局。(记者 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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