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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 2024-04-09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杨玲 何正君 |责任编辑: 李鑫

2023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于4月8日启动。活动进一步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据了解,申报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在南宁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分支机构)且依法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2年;完成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并公示;企业和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良好;社会信誉度高;自愿参加并通过“南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进行申报并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企业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在申报年度内有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申报年度内存在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存在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未满限制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申报企业可通过“南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填报,并向企业住所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完成初审、函询工作,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期为一年。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者,市场监管部门将撤销其公示,并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 杨玲 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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